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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 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11: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通知,现将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专职从事教育法治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课程教师;法学类专业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正确政治立场。
       2、热爱教育法治工作,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研究分析问题,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3、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教育法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够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申报人为高校教师的,需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为其他人员的,需具有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申报人)。
       6、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仅能参加1个课题组申报。已承担教育厅其它类课题或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参照《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选题。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申报者在选题范围,结合研究专长自行确定课题项目名称。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学院和单位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资格、申报选题的政治性,审核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能力等,确保申报质量。
       2、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3、请认真填写《河南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须申报者签名,不必加盖公章),同时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须加盖申报者所在单位公章),上述材料于11月1日前报送至政策法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cfgb@henau.edu.cn。
       4、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5、未尽事宜,请与政策法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帅梁0371-56552808,焦中信0371-56552818。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指南
2、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