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水平,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及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根据《河南农业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农大党发〔2020〕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为依据,以学校章程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统筹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锚定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奋斗目标,决胜“双一流”创建,深化与中国农业科学院融合发展,与时俱进修订制度内容、完善制度结构,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逐步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实现各项事业稳定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规章制度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制度,符合《河南农业大学章程》,并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制定。
(二)科学规范。规章制度应科学严谨,结构上一般用条款形式表达,也可以用段落形式表述;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用语准确精炼,文字规范易懂。
(三)协调一致。各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之间不得重复、不得相互矛盾。涉及同类事项的管理主体、管理程序,同类行为的评价标准、认定或处理办法,应当协调一致。
(四)以人为本。规章制度应务实重效,贯彻人性化管理理念,符合广大教职工生的根本利益,符合学校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
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经学校公布,对全校各单位以及全体教职工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组织规程、办事规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包括章程、意见、决定、制度、办法、规定、规程、规则、守则、细则、须知、标准等。说明、安排等事务性、临时性文本不属于规章制度范围。
四、处理类别
本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将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分类处理,主要有保留、废止、修订、新立四类。
(一)保留
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体内容与学校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应当保留。
(二)废止
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基本内容与学校发展实际严重不相适应的,须废止。
(三)修订
现行规章制度基本内容适用,但某些具体规定与国家、省、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学校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须修订。
(四)新立
现行规章制度整体上不适用的,现实工作需要但尚未建立规章制度的,上级要求新立规章制度的,须新立。
规章制度废止或部分条款修订的,应立即公布新的规章制度,新的规章制度中应明确原规章制度的废止日期。
“暂行”“试行”满2年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修订、公布施行正式文本,或予以废止;确需继续按“暂行”“试行”执行的,由承办单位说明情况,经学校审批后予以保留。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一盘棋”意识,分工负责,整体联动。
(二)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处理,全面梳理相关制度规定,综合运用保留、废止、修订、新立等处理方式。
(三)坚持“先上位、后下位”,对照上级做法,压茬推进,统一标准。
六、工作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5年5月—2025年6月)
研究制定并发布通知,安排部署、推进实施相关工作;各单位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查、梳理,初拟处理类别,6月30日前,填写《河南农业大学规章制度拟“废改立”情况登记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政策法规办公室。
(二)汇总审议阶段(2025年7月—2025年8月)
政策法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清查、梳理的目录进行审查和汇总,报学校审核通过,确定相关规章制度的处理类别,并反馈相关意见。
(三)修订完善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
对需要“改”和“立”的制度,要妥善处理好继承和创新、局部和整体、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关系,高度重视规章制度间的无缝衔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同,保证新旧规章制度之间、各条块规章制度之间协调统一。所有“改”和“立”的制度须经过科学论证、充分调研、讨论研究、会议审定等程序,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各单位修订或新建的需要以学校党委或学校名义正式行文印发的规章制度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相关程序,遵循“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可随时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定并印发实施。
(四)总结汇编阶段(2026年1月—2026年3月)
学校统一对各单位“废改立”完成之后的规章制度进行汇总、编印,由政策法规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发放,并协调组织各单位宣传贯彻落实。
学校层面规章制度集中“废改立”完成后,启动学院层面规章制度集中“废改立”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对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系统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及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上位法律法规等知识,全面把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制度需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规章制度协调一致。
(二)合理安排,序时推进
各单位要把握工作进度,严格按照四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单位确定没有“废改立”事项的,须按时间要求一并反馈《河南农业大学规章制度拟“废改立”情况登记表》,实行零报告。
八、有关事项
(一)联系人:张帅梁,周磊
联系电话:56552818;邮箱:zcfgb@henau.edu.cn
材料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办公楼217房间政策法规办公室。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政策法规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河南农业大学规章制度拟“废改立”情况登记表
河南农业大学
2025年5月15日